Rufinus(魯菲努斯) 著作集

Rufinus of Aquileia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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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Chapter 28

第二十八章

28. 然而,

這段特定的經文可能逃過了祂的注意,儘管祂認為自己已經修訂了這些書卷,使其完全清晰,並將其作為祂信仰的宣告提出,以損害其餘所有人的利益。那麼,讓我們看看祂在其他部分有何見解。在同一本書中,當祂談到「照祂旨意所喜悅的,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段經文時,祂作了以下評論:

「在此,某些人抓住

機會引入他們獨特的觀點:他們相信在創世之前,人類的靈魂與天使以及所有其他天上的能力一同居住在天上的耶路撒冷。他們認為,若非有某些先前的因由,使得每個個別的靈魂都按照其功德被分配到其命運,那麼,按照神的喜悅,以及祂榮耀和恩典的稱讚,就無法解釋為何有些人出生貧窮、野蠻、為奴、軟弱,而另一些人則出生為富有的羅馬公民,自由且身體強健;為何有些人出生地位低下,有些人地位高尚,他們出生在不同的國家,在世界的不同地方。此外,有些人認為他們理解(儘管他們不理解)羅馬書中說的這段經文[1]:「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中,把一部分做成貴重的器皿,把另一部分做成卑賤的器皿嗎?」這些人將此視為支持同一觀點;因為他們爭辯說,正如行善或作惡、勞苦或放縱的區別,如果我們不相信將來的神審判,就沒有多大意義,同樣,人類出生條件的差異也會質疑神的公義,除非它們是靈魂先前功德的結果。因為,他們說,如果我們不接受這種觀點,那麼神在創世之前揀選一些人成為聖潔無瑕,並藉著耶穌基督領受兒子的名分,而將另一些人定為最低的地位和永遠的刑罰,就不能說是『神的喜悅』,也不能『使祂榮耀和恩典得著稱讚』;祂不可能在雅各未出母腹之前就愛他,在以掃未做任何可憎之事之前就恨他,除非有某些先前的因由,如果我們知道這些因由,就能證明神是公義的。」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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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羅馬書九章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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